在计算机系统中数据备份目的是为了保障系统和相关数据出现故障和损坏或遗失时对其恢复和再现。因此对备份数据的恢复是一项重要工作。
1.恢复程度。在备份源出现故障时,通过备份档案管理员很容易地查到所需恢复的数据备份,这时往往备份的数据己经很多,有些与进程有关的数据会重复备份,这时应当按照要求选择所需恢复数据的程度,进行恢复,避免所恢复的系统和数据不能保证系统正常运转。例如,一个网络操作系统采用磁带机对系统备份,在第一备份时间完成A备份,在这之后系统安装补丁程序,在第二备份时间完成B备份,在这之后系统安装中间件程序,在第三备份时间完成C备份,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应根据需求选择恢复。
2.恢复手段。一般情况下,采取了什么样的备份手段就通过什么手段恢复。但是,有些备份的数据手段不能保证在恢复时系统可正常恢复。具体恢复参见备份手段。
3.数据清除。数据清除实际上是对所保管的存储数据介质的管理,数据清除决定于保管时效,保管时效一般没有严格的要求。但是,计算结果数据和数据库基础数据,这些数据有着准确日期和时间特征,备份这些数据不止是为了防止数据故障,而是要记录历史,记录在一个特定日期、特定时间的数据。因此这类数据一般要保存相当长的时间。整个系统备份信息的保留,决定保存介质的时效和用户需求。当数据无任何保留价值时,可以恢复存储介质的初始状态,用于继续对数据备份工作。如果存储介质不能再利用则通过技术手段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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